江西综合新闻广播(记者余月萌、刘宜河) 宜春市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动员大会,2月18日上午在宜春市文化艺术中心召开。会议对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动员全市市区两级立即行动起来,以坚定的决心、必胜的信念、实干的作风,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为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打下坚实基础。
宜春市委书记于秀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袁川对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创建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代表进行了表彰通报。会议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蔡清平主持。副市长龚法生宣读了《宜春市2021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方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教体局、市商务局、袁州区分别作表态发言。宜春市四套班子在家领导,宜春军分区司令员,法检“两长”,宜春学院党委、市直各单位等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于秀明充分肯定了宜春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所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绩,深入剖析了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他指出,全国文明城市始终是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是含金量最高、影响力最大的城市品牌, 2021年1月,中央文明办已经确定宜春、丰城为2021-2023年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宜丰县通过艰苦的创建,成功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实现了宜春市全国文明城市的历史性突破,成绩来之不易。上一轮创建,宜春中心城区虽然遗憾退出、失之交臂,但打下了基础,积累了经验,锤炼了干部,也充分看到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全市上下要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拿出志在必得的信心和决心,咬定目标不放松,满怀豪情再出发,迅速掀起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热潮。
于秀明强调,宜春市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将建设文明幸福城市列为了宜春“十四五”时期的三大发展目标之一。在新一轮创建中,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文明城市创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文明创建工作为龙头,带动全市各方面工作积极开展。要明确任务,突出重点,补足短板,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改造、教育补短板、生活垃圾分类、雨污管网建设、城市生活配套等项目建设。努力实现规范化、制度化、长效化管理。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宣传到位、追责到位,持续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
大会共表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突出贡献奖1个,突出贡献个人10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组织)52个,先进个人16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单位46个,先进个人9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