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时评:加油站无视叫停,打了谁的脸?

来源:醉南昌 发布: 2020-11-09 11:09
近日,奉新县赤田镇十五里亭加油站未批先建、无视叫停的事件在当地持续发酵,引发热议。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从事成品油经营须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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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都市报11月9日A02版

近日,奉新县赤田镇十五里亭加油站未批先建、无视叫停的事件在当地持续发酵,引发热议。成品油属于危险化学品,从事成品油经营须获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证。但十五里亭加油站这样一家小小的加油站,却能在没有进行土地竞拍就获得村集体用地的使用权,甚至在没有任何经营资格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大张旗鼓地围挡施工,如此屡闯“红线”,到底是谁给的“脸”?

记者实地调查后,面对追问,得到的回应也令人匪夷所思:自然资源局称“曾派人多次到现场进行检查、执法”;应急管理局则出示了50万元未履行到位的行政处罚告知书;赤田镇政府称“有难处”“没有执法权限”……取缔一家未批先建的加油站、对一家无视屡次叫停和行政处罚的加油站强制执行,究竟有多难?还是根本就不想动真格?须知默许其任性违法,最终只会让当地政府的权威“汗颜”。

尊重规则、遵守规则,是法治社会运行的基础,也是法治社会下公民应当具备的基本观念。对地方政府而言,不知法犯法、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这是红线,也是底线。面对《土地管理法》不得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规定,赤田镇政府却以弥补损失为由,将地块给了加油站法定代表人,如此盲目自大地触及法律的“高压线”,不知是“装糊涂”还是“真糊涂”。

再者,加油站开发建设不是一般的项目建设,事关社会安定和谐,商务、应急、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都有管辖职责。但面对十五里亭加油站,似乎这些管辖都成了摆设:多次派人执法叫停,加油站却在加紧施工;下达了50万元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却时隔数月未履行到位,也不见进一步的处罚措施……须知早在2014年《安全生产法修正案》中就有明确,面对类似情况,赋予监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力。是协调执法有难度,还是监管“走过场”,就不得而知了。

“于法有据”是法治中国、法治政府建设的最好例证,在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上尤显重要。时刻紧绷法治这根弦,不唯快、不务虚,要务实、须依法,才能真正维护政府的权威、让老百姓享受发展的红利。发展是第一要义,法治是现代社会的基本框架,只有各级政府久久为功的实干、法治轨道上的行稳致远,才能真正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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