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昌义务教育招生新政 公办学校“兜底”

来源: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记者:良保 编辑:陈大圣 发布: 2020-06-02 18:11
  小升初学生生源类别新一类认定方式、信息采集办理截止为4月3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兜底”。6月2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记者 良保)小升初学生生源类别新一类认定方式、信息采集办理截止为4月30日、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公办学校“兜底”。6月2日,南昌市教育局发布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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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意见》指出,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以往,小升初信息采集(房产权证、居住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截止时间为当年的3月31日,鉴于疫情影响,今年小升初信息采集办理截止时间变更调整为2020年4月30日。

在小升初学生生源类别认定方面,今年在原第三类后,新增了一类,即原前三类不变,原第四、第五、第六类顺延为第五、六、七类。具体为:城区各初中学校按照划分的学区范围接收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学区范围内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1、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2、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3、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在学区范围内。

4、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新增)

5、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6、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7、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实施意见》还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做出了明确要求,所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方式选拔学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将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未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区划分和生源类别安排入学,保证公办学校“兜底”。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录取资格的,由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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