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网 编辑:谢淑荣 发布: 2020-05-26 09:02
5月2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现场(文颖 摄)

5月25日,江西省政府新闻办、省发展改革委联合召开《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省发改委副主任郭新宇介绍《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内容。省法院副院长赵九重,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孙牯昌,省工信厅副厅长钱昀,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骆小林,省工商联副主席周华爱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峰主持新闻发布会。

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副处长黎峰(文颖 摄)

黎峰: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

欢迎大家出席省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到省发改委副主任郭新宇先生,省法院副院长赵九重先生,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孙牯昌先生,省工信厅副厅长钱昀女士,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骆小林先生,省工商联副主席周华爱女士,请他们介绍《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内容,并回答大家的提问。下面,先请省发改委郭新宇副主任介绍有关情况。

省发改委副主任郭新宇(文颖 摄)

郭新宇: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大家好!

5月中旬,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这既是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近年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又一重要部署。下面,我从三个方面给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民营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主体,在激发市场活力、提升产业能级、促进充分就业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我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大体可以用数字“6789”来表述:“6”是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约60%、对GDP增长的贡献率超过60%;“7”是指全省非公有制经济上缴税金占全省比重超过7成;“8”是指全省非公企业城镇就业人员占全部城镇就业人口的比重超过8成;“9”是全省非公有制企业出口总值占全省比重超过9成。

近年来,受多种因素影响,民营企业在发展中遇到了不少困难和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2018年11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发表重要讲话,对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专门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

根据刘奇书记、炼红省长批示要求,省发改委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牵头起草了我省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后,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实施意见》的出台,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提出了推进措施和具体要求,及时回应全社会特别是广大民营企业的新期待,对于加快打造“四最”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江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我省形成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强大合力。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个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支持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政策文件,发出了进一步推动民营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强烈信号,极大地提振了民营经济改革发展的信心。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坚持对标对表中央要求和社会期盼,进一步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政策在我省落地生根,是继省委、省政府2018年出台《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之后,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又一重要部署。

二是有利于我省把握新时代要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发展,既要靠项目支撑、靠优惠政策,更要靠营商环境。对于广大民营企业来说,营商环境就是投资的风向标,哪里营商环境好,企业就更愿意往那里走。我省出台《实施意见》,准确把握新时代要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重要思想,真正把民营企业家当成“自己人”,把民营企业的事当作“自己事”,坚持“不为不办找理由、只为办好想办法”,着力从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入手,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

三是有利于破解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近年来,我省聚焦破解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市场“冰山”、融资“高山”、转型“火山”,持续推进“降成本优环境”行动,加强民企产权保护,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部分政策不够精准、政策执行难、工作机制不够有力等问题。尤其是受中美经贸摩擦、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民营企业的发展环境更加严峻复杂。刘奇书记、炼红省长多次就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作出批示指示,多次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进行研究部署、提出要求。我省出台《实施意见》,聚焦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在市场准入、政策支持、法治保护、改革创新、新型政商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举措,有利于破解难题,建立长效机制,帮助民营企业渡过难关、发展壮大。

二、关于文件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五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

一是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主要是从进一步放开民营企业市场准入、实施公平统一的市场监管制度、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二是营造精准有效的政策环境。主要是从创新民营企业服务模式、进一步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健全服务民营企业融资体系、建立民营企业救助纾困机制、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三是营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主要是从保护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惩治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刑事犯罪、加强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活动保护、深入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四是营造充满活力的改革创新环境。主要是从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支持民营企业加强创新、鼓励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完善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五是营造亲清新型政商环境。主要是从建立健全民营企业党建工作机制、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建立政府诚信履约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举措。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特点

在研究起草政策过程中,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结合相关部门意见建议和企业诉求,始终把握“新、准、实”三个要求。

一是突出“新”,注重把握新时代要求。重点从优化营商环境入手,在市场环境、执法监管、平等保护、创新服务等方面,结合江西实际,体现“江西特色”,为民营企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活力和创造力。

二是突出“准”,注重提高政策的精准度。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瞄准近年来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公平竞争、融资服务、治理拖欠、转型升级等方面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精准施策,着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机制性障碍,为民营企业“加油赋能”。

三是突出“实”,注重政策可操作性、能落地。在五个方面20条政策措施中,均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干货”,任务明确,要求清晰,操作性较强,方便政策尽快落地实施,惠及广大民营企业。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各地各部门,聚力政策精准落地,加强统筹协调,定期调度跟踪,努力营造“四最”营商环境,助力江西内陆开放经济试验区建设,为描绘好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添砖加瓦。谢谢大家!

黎峰:谢谢郭新宇副主任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提问请举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江西日报记者(文颖 摄)

江西日报记者: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请问赵院长,省法院近年来就打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主要有哪些工作成效?下一步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主要有哪些打算?

省法院副院长赵九重(文颖 摄)

赵九重: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的工作部署,切实履行审判职能,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紧贴工作大局,主动服务保障民企发展。全省三级法院均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省法院出台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创新司法举措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一系列指导意见;今年疫情期间,省法院又第一时间下发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加强在线诉讼工作等意见,指导全省法院积极开展网上立案、在线多元解纷、在线庭审,办结各类案件125593件,为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提供精准司法服务和保障。景德镇康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成功调解,并入选首批十个“全国法院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民商事典型案例”。

充分发挥职能,加大维护民企权益力度。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审理民营企业权属争议、股权纠纷等案件1717件(2019年以来,下同);严格贯彻罪刑法定原则,坚决防止将经济纠纷作为犯罪处理;加强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审理涉民营企业民商事、行政案件354307件;推进民营企业退出法治化,审理民营企业破产案件301件;坚持平等保护,审理涉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244112件;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审理涉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案件1192件;加强胜诉权益保护,执结申请执行人为民营企业案件78947件。

创新服务举措,强化服务保障民企实效。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全省法院实现自助立案便捷化、网上立案全覆盖、跨域立案通全国,满足企业一站式办理所有诉讼需求;构建多元化解、诉调分流、繁简分流解决机制,非诉调解民营企业案件4445件,速裁快审民营企业案件62994件;出台信用修复实施意见,探索建立民营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高度重视民营企业涉诉案件,省法院积极办理省非公维权中心转办的《情况反映函》26件次,办结率96.3%;建立法院与民营企业微信沟通交流平台,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听取司法需求以及意见、建议;开展“法官入企扶企助企”活动,全省法院3000余人次深入企业走访,指导企业防范化解法律风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保障和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力度:一是组织全省法院深入传达学习贯彻《实施意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服务保障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二是进一步提升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精准性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完善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制度机制;四是进一步提升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五是进一步增强保障和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合力。全省法院将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切实保障和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为实现全省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法制报记者(文颖 摄)

新法制报记者: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力量。我想请省检察院孙专委介绍一下,近年来省检察院在打造平等保护的法治环境,加强民营企业刑事诉讼活动保护方面开展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什么重要举措?

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厅级专职委员孙牯昌(文颖 摄)

孙牯昌:感谢您的提问。2018年以来,省检察院党组引领全省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能,依法全面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和智慧。

一是全面保护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省检察院制定“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8条措施”等规定,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更加注重对民营企业的全面保护。依法严惩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侵犯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2018年1月至今年3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4908人、起诉6893人,对以暴力手段强行入股民营沙场的黄某、敲诈勒索民营企业的村主任刘某等一大批犯罪分子实行严惩。监督撤销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案件60件,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涉嫌犯罪的决定取保候审308人,建议其他司法机关取保候审745人。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340件,对民事执行活动提出检察建议865件,省检察院就某货款纠纷案向省法院提出抗诉获支持,为企业挽回损失数十万元。开展公益诉讼规范市场环境,鹰潭市检察院监督取缔、整治伪劣塑料粒子生产点12家,有力维护了守法经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是平等保护激发民营企业创业活力。我们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出台“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少捕慎诉的意见”,要求民企与国企同等对待,做到慎捕慎诉,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搞垮一个企业”的情况发生。2018年1月至今年3月,共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经营者不批捕1252人,不起诉1499人,如崇仁县检察院对企业主周某不批捕,使他收回货款600余万元,并中标大型项目,保证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是依法保护确保维权服务质效。我们在全省124个检察院均设立民营企业维权办,在103个工业园区设立检察联系点,让企业在家门口就可以申请维权。截至今年4月底,共帮助各级工商联研判诉求635件,依法处理诉求509件,为企业提供防范法律风险、帮助复工复产等服务2142次,一批典型案事例被社会广泛认可,如鄱阳县检察院监督撤销企业家奚某某涉嫌挪用资金案已入选省十大民营企业维权典型案例。

下一步,我们将从四个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实施意见》。一是依法严惩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违法犯罪,加大追赃挽损力度,同时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涉嫌犯罪的依法从宽处理。二是对涉民营企业刑事案件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以及违法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依法纠正。三是对民营企业经营者涉嫌犯罪但没有羁押必要的,依法决定或者建议其他司法机关取保候审。四是主动与工商联形成更强劲的工作合力。强化督办和对下指导,不断提升诉求办理质效。结合办案向企业或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督促职能部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

新华社记者(文颖 摄)

新华社记者:政府支持是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成功的重要保证,请问省工信厅钱厅长,近年来我省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主要有哪些举措?《实施意见》中提出要大力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工信部门将会有哪些重要安排?

省工信厅副厅长钱昀(文颖 摄)

钱昀: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民营企业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省工信厅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通过加强顶层设计、实施梯次培育、强化平台建设、推动管理创新等举措,持续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持续提升企业竞争力,持续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省工信厅党组主要从三个方面全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一是抓顶层设计,稳企业信心。我厅十分重视民营企业发展,出台了不少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这次疫情期间,我们又推动省里接连出台《关于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特别是实施意见中明确了中小企业梯次培育、专业发展、创业创新、改造升级、服务体系、开放融合六大提升行动重点任务,同时从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政支持、落实税收优惠、破解融资难题、加强土地供给、强化人才支撑六个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引领和政策扶持,坚定了我省民营企业共克时艰、转型发展的信心决心。二是抓企业培育,稳市场主体。引导企业专注核心业务,提升专业化水平,目前全省已培育认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792家、省级专业化小巨人企业157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35家。与此同时,持续开展“送管理进园区”系列活动,累计为1200多家企业宣讲管理创新知识,为100多家企业进行了上市辅导,评选了一批管理创新标杆,带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三是抓项目扶持,稳转型方向。每年在省级工业转型升级资金中安排智能制造、研发创新、技术改造、融合发展等政策资金,用于扶持企业转型。2019年,我们支持民营企业(项目)481家,支持金额超3亿元。同时,积极推荐优秀民营企业项目申报国家智能制造、绿色工厂等专项。这些项目的实施,有力推动了企业转型升级。

《实施意见》出台后,尤其在推动民营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方面,省工信厅将认真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的部署,重点做好四项工作:一是优政策。加强民营企业发展状况的实地调研、运行监测,进一步发现痛点、难点、堵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抓紧修订《江西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二是促升级。按照“众创业、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育龙头、壮集群”的企业成长路线,持续推进企业梯次培育工作,打造一批专精特新、专业化小巨人、制造业单项冠军。三是强服务。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发挥好中小企业创新联盟作用,整合各方资源,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攻关、培训辅导、股权融资等各类服务。四是育人才。进一步加强民营企业家队伍建设,抓好“1+11”省市创业大学建设运营,面向民营中小企业高管人员持续开展各类培育辅导活动。持续抓好管理创新活动,稳步提升企业管理水平。

香港大公报记者(文颖 摄)

香港大公报记者:民营企业融资是广受关注的话题,近年来我省在金融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方面主要有哪些工作成效?下一步就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健全服务民营企业融资体系,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主要有什么安排?

省金融监管局副局长骆小林(文颖 摄)

骆小林:谢谢您的提问!

一直以来,省金融监管局将破解民营经济融资难题作为重点工作,努力缓解,尽力改善,力求实效。近年来,我们联合中央驻赣金融监管机构,调动各类金融机构的积极性,持续完善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体系、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着力扩大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广度、深度、力度。

一是优化政策。在2019年专门出台《金融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基础上,今年针对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先后出台“用好央行再贷款、再贴现政策支持复工复产”、实施“中小微企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保险支持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等系列政策举措,形成了金融服务民营经济的政策“组合拳”。

二是扩大投入。近4年,我省信贷规模连续赶超4个省份,今年前3个月贷款增速均列全国第1,已连续35个月位居全国前5。其中截至3月末,全省全口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2211.24亿元,同比增长15.98%。

三是增加渠道。着力推动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截至4月末,全省企业直接融资规模1764.33亿元,同比增长24.49%。今年以来,先后推动晶科科技、甘源食品、晨光新材3家民营企业通过IPO审核,通过审核企业数量居全国第6位,中部第2位。

四是强化帮扶。持续开展金融机构挂点帮扶园区、金融服务团入企帮扶、园区金融创新等一系列工作。先后举办“银行+商会+民企”、金融服务外贸企业等14场金融机构对接活动。其中“银行+商会+民企”对接会为100个园区、700余家民营企业提供意向授信金额2031.22亿元。

五是解决难题。完善融资担保体系,全省融资担保机构达156家,省融资担保公司成功对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设立转贷基金116支,累计为2.43万户企业转贷2064.72亿元。推动设立了我省首家、全国第18家民营银行——江西裕民银行。针对民营中小企业缺少固定资产抵押的实际困难,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大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创新推出“云电贷”、“科贷通”、“订单贷”等符合民营中小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并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效率、能力和水平。一是进一步保持信贷合理增长。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民营和小微企业的贷款投放,优化信贷结构,增加中长期融资比重。二是进一步提高直接融资能力。推动更多民营企业走向资本市场融资,引导已上市民营企业开展再融资,扩大民营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三是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功能。积极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业务分险,推动银行机构风险分担下沉至市县分支机构,既形成业务联动和风险分担机制,又下沉服务,为更多中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四是推动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平台服务向基层和工业园区延伸。一方面解决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融资信息不透明等问题,另一方面提高融资对接效率,让信息多跑路,企业少跑腿。让更多民营中小微企业享受到普惠金融服务。

江西卫视记者(文颖 摄)

江西卫视记者:省工商联承担了我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请问周主席,近年来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主要做了哪些工作?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强化政企沟通渠道,下一步如何更好地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诉求表达、法律维权等服务工作?

省工商联副主席周华爱(文颖 摄)

周华爱:非常感谢记者朋友对我省非公维权服务工作的关注关心。在省委、省政府的高位推动下,2018年5月成立了省非公有制企业维权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维权中心”)。这项工作的日常运作由省工商联具体承担。经过两年的努力,在全省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是建立工作平台完善工作网络。省维权中心建立了全省统一的967788专线电话、政企直通app、来信、来访、电子邮箱五位一体的维权服务受理平台,实现了对企业诉求的受理、转办、承办、回复、评价全流程服务。截止今年4月底,省、市维权中心分别累计接到企业诉求反映1910次和408件,在各地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诉求办结率均达到80%以上。全省11个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均完成了市级非公企业维权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全省政法系统都明确了维权服务工作对接部门。现在,我省非公企业维权服务工作网络已经全面覆盖。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省维权中心与设区市政府、省直有关部门畅通了诉求分办、沟通联系机制;与省政法各单位建立了诉求移交、分析研判、协调合作机制;与省委统战部、省政法各单位共同建立了省非公企业权益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每季度以工作专报为载体的工作通报机制。通过建立四项工作机制,形成了工作合力,有效地推动了企业诉求的解决,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积极助力企业度过疫情难关。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维权中心第一时间成立了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律师志愿服务团,推送了共12期疫情法律政策速递“你问我答”,助力民营企业抗击疫情。

省维权中心成立两年来,通过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让企业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感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和关心,感受到了我省营商环境的改进,坚定了发展信心。国务委员、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同志,全国工商联、各省级工商联负责同志, 刘奇书记、炼红省长等领导同志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研或给予了批示肯定。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实施意见》提出的“强化政企沟通渠道”要求,担当作为、攻坚克难,推动非公维权服务工作走深走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诉求办理。首先,我们将切实做好疫情期间企业维权服务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推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重要指示精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其次,进一步加强与承办单位的沟通协作,形成帮助企业办理企业诉求的强大合力。

二是强化工作格局。我们将创造性开展维权服务工作,及时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解决企业诉求,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三是强化队伍支撑。按照炼红省长“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敢于担当的铁肩膀和善于成事的真本领”的要求,着力建设一支依法依规、真情帮扶、铁腕维权的非公维权队伍。

黎峰:由于时间关系,答记者问就到这里。谢谢各位发布人,谢谢各位记者朋友,欢迎大家继续关注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如果还有什么问题,可以会后再进行咨询、沟通或采访。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