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 | 打造“江西中医药”品牌!江西推出十六条具体举措

来源:南昌发布 编辑:徐子萌 发布: 2020-05-24 08:32
疫情期间,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方剂,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近日,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出台《关于助力打造江西中医药品牌服务中医药强省战略的通知》,推出十六条针对性的具体举措,从医药机构准入、中医药使用、支付方式改革、发挥中医药治疗独特优势、政策宣传等五个方面,全力支持打造“江西中医药”品牌,促进全省中医药产业发展,保护人民健康。

《通知》明确

支持中医医药机构发展

将符合条件的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零售药店、内设中医医疗机构的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异地就医定点范围。

支持中药产业和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发展

支持发展“赣味”等本省道地特色中药材品牌,将“三子一壳”等中药饮片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通过质量、疗效和安全性评价的中医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全力支持江西中医院热敏灸技术推广运用,将热敏灸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将符合规定的中药及中医诊疗服务项目纳入门诊统筹支付范围;支持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适宜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

探索并健全支付方式改革

分批遴选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费用明确的病种,实施按病种付费;探索对部分慢性病病种等实行按人头付费。

发挥中医药疾病治疗独特优势

疫情期间,对于国家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中的中医诊疗项目、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方剂,不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通知》要求

加大医保政策宣传力度。通过设立企业“接待日”,召开“医保·药企面对面”政策宣讲会、咨询会等,宣传医保政策,为企业及时答疑解惑。积极支持我省中医药企业全面执行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用好过渡期政策,利用政策调整“窗口期”,加快转型步伐,生产更多好药,服务人民群众健康。

附:一图读懂《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助力打造江西中医药品牌服务中医药强省战略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江西医疗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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