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中院官网截图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讯(刘浩 记者 陶望平)许先生与陈女士在广东相识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后因产生感情纠葛,陈女士不愿继续交往,从广东来到江西。未曾想,许先生通过网络信息追到陈女士江西的家中,将其捅死。
近日,江西省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许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对被告人许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经审理查明,2018年8月初,被告人许某某与陈女士在广东省东莞市相识,并发展成为情人关系。不久,双方产生感情纠葛。同年8月28日,许某某因此割腕自杀,未遂。
自此,陈女士有意回避许某某,不愿意与之继续交往,而许某某则不愿放弃,双方关系逐渐恶化。之后,陈女士离开了广东来到江西省莲花县。
被告人许某某怀恨在心,有了与陈女士同归于尽的想法。随后,许某某从东莞乘车来到江西省萍乡市,利用陈女士发的抖音视频、微信朋友圈里的内容寻找到陈女士住所。
2019年5月22日,许某某找到陈女士并持匕首捅其胸部、手臂多刀,颈部一刀,致其右颈总动脉破裂,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萍乡中院认为,被告人许某某因感情纠纷,持匕首捅被害人陈某某颈部,致陈某某当场死亡,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许某某作案后,主动报案并在现场等候警察到来,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属自首,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